《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正式發佈了。“暫行規定”分為十條,旨在規範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被網民簡稱為“微信十條”。這是我國在推動國家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設,不斷增強網絡安全保障能力,推動信息化發展方面的又一重要舉措。
  2014年是中國接入國際互聯網20周年。20年來,中國互聯網抓住機遇,快速推進,成果斐然。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報告,截止2013年底,中國網民規模突破6億,其中通過手機上網的網民占80%; 2013年網絡購物用戶達到3億,電子商務交易規模突破10萬億元人民幣。麥肯錫全球研究院發佈的報告稱:2010年,中國的互聯網經濟只占GDP的3.3%,而2013年已升至4.4%,超過美國、法國、德國,達到全球領先國家的水平。中國已是名副其實的“網絡大國”。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以及智能終端的日益普及,即時通信服務的發展速度驚人,引人矚目。比如,騰訊公司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即時通信服務應用程序“微信”,因為其具有支持跨通信運營商、跨操作系統平臺、通過網絡快速免費(需消耗少量網絡流量)發送等種種優勢,更因為其陸續開發的種種服務插件,大受網民好評。據統計,騰訊微信月活躍用戶接近4億,微信公眾賬號總數580萬個,已成為亞洲地區最大用戶群體的移動即時通信軟件。與此同時,還有微米、易信、米聊、陌陌等多個即時通信工具爭奇鬥艷,國內和海外的註冊用戶數量可觀。
  在這樣的背景下,“微信十條”的出台必定會引起眾多用戶的關註。肯定的、支持的聲音或者不理解的、質疑的、甚至反對聲音的出現,應在意料之中。而社會公眾的關註,包括一定範圍內的良性爭論,應該有助於“微信十條”的落實與執行。
  首先必須強調,國家對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的管理,是國家互聯網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當今世界各國,無不關心互聯網安全。作為互聯網“老大”的美國,已將網絡空間與海洋、陸地、天空、太空相提並論,形成了“網域”的概念,認為“領網”與領海、領土、領空、領天同樣屬於國家主權領域,在國家間存在著網絡戰威脅的今天,國家主權越來越多地體現在對領網的控制上。美國《2010美國國土安全網絡與物理基礎設施保護法》更是將本國網絡安全和網絡基礎設施安全的管理職能直接賦予國土安全部。熟悉美劇的網民,對於“國土安全部”這個機構的重要性應當不會陌生;對於美國將網絡空間安全和網絡基礎設施安全視為國家領土安全,應當細思其深意。
  同樣,到2014年,全世界已有40多個國家頒佈了網絡空間國家安全戰略。德國總理默克爾與法國總統奧朗德探討建立歐洲獨立互聯網,擬從戰略層面繞開美國以強化數據安全。歐盟三大領導機構明確,計劃在2014年底通過歐洲數據保護改革方案。在亞洲,日本已出台《網絡安全戰略》,明確提出“網絡安全立國”。印度則制定了《國家網絡安全策略》,目標是“安全可信的計算機環境”。顯然,當網絡安全已成為國際共識,當世界主要國家都在加強互聯網管理的時候,建設堅固可靠的國家網絡安全體系,是中國必須作出的戰略選擇
  其次需要指出,國家對於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的管理絕不是所謂對言論自由的“打壓”。“微信十條”不會限制人們在微信中聊天,不會幹預人們在“朋友圈”里的交流。使用即時通信工具之所以需要做出某些承諾,是因為即時通信平臺本身具有的社會性,它已不再是單純的技術工具,被認為實現了全新的交流方式,並構建起一種新的社會關係。既然是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每個人的“發言”、“轉發”,都不可能是完全自我的,也就不應該是無限制或無節制的,都必須考慮其是否可能對他人合法權益造成傷害,是否對社會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比如,有人在即時通信工具上傳遞恐怖暴力或色情淫穢信息,還有人傳播虛假新聞,在公眾中造成恐慌或者誤導,已經表明即時通信工具傳播秩序必須予以規範。為了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影響,英國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屏蔽了該國20%的網站,即應為我們所鑒。
  許多人應該記得,今年初,互聯網漏洞報告平臺烏雲披露一個疑似騰訊微信漏洞,認為該漏洞有可能造成微信用戶的隱私視頻外泄。這提醒人們,即時通信工具平臺存在安全隱患。因此,加強管理以提高安全防護功能,讓微信以及其他手機應用避免惡意軟件和病毒的侵擾,保護用戶隱私安全和合法利益,共同維護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是十分必要的。
  進而言之,人們需要註意到,即時通信工具的開放性已經使之日益成為大國網絡博弈的主戰場之一。在微信中傳播的,不僅僅是家人朋友之間的脈脈親情,不僅僅有美麗的風光、動聽的音樂、並不如煙的往事和稀奇新穎的新知,還有明確無誤的意識形態交鋒、思想文化角力、民心民意爭奪,甚至是別有用心的謠言、煽動和蠱惑。從“維基解密”和斯諾登的披露中,從中東、北非一些國家的社會動蕩中,我們已經看到了互聯網的某種特殊能量,因而無法對網絡安全掉以輕心。
  “微信十條”於法有據,依據的是全國人大、司法機關、管理部門通過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微信十條”現實可行,其要求用戶承諾的“七條底線”,是國家、社會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公約數。應該看到,“微信十條”不僅提出“管理”的要求,更提出了“發展”的目的,加強管理,促進發展,管理是為了更好地發展,這是“微信十條”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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