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為醫葯行業提供了打“擦邊球”的空間。醫葯巨頭強生因不實推銷及海外賄賂指控,與美國聯邦政府展開了長達10年的訴訟長跑。日前“強生案”以22億美元罰款的代價划上宿霧了休止符,但打擊醫葯欺詐之路依然前路漫漫
  □本報591駐華盛頓記者鄒強
  被控推銷“標示租屋外”藥物
  醫葯巨頭被開天網路行銷價罰單
  多年來,美國醫葯巨汽車借款頭強生公司因為不實推銷和賄賂而受到聯邦政府的調查和指控,雙方展開了長達10年的訴訟長跑。11月4日,美國司法部和強生公司達成延遲起訴解決方案,強生公司因多項民事和刑事指控被罰22億美元巨款。
  強生公司被控向市場推銷“標示外”藥物,包括抗精神病藥物維思通、抗精神分裂症藥物芮達和治療心臟衰竭的奈西立肽。“標示外”藥物未經臨床試驗認可,因而被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禁止向市場推廣。
  這是美國曆史上規模最大的醫葯欺詐案件之一。強生公司收到的22億美元罰單中,包括4.85億美元刑事處罰,以及賠償聯邦政府和數個州政府的17億美元民事處罰。
  “強生公司的涉案行為危害了病人的健康和安全,損害了公眾信心。”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說,“22億美元的處罰彰顯了司法部防範和打擊各類醫葯欺詐的決心,同時也表明,任何違反法律和觸碰美國民眾健康底線的醫葯公司,都將會被繩之以法。”
  借不實推銷海外賄賂獲利
  海外賄賂史追溯至上世紀
  雖然美國聯邦法律禁止醫葯企業向市場推廣“標示外”藥物,但醫生仍可在處方中向病人開具這類藥物,這為醫葯企業不實推銷提供了“灰色空間”。
  對強生出品的維思通,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最初將其認定為“僅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但調查顯示,強生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推廣該藥物時誇大了療效,宣稱維思通能有效控制老年痴獃患者的精神緊張和狂躁癥狀。對兒童和精神病患者的“行為疾病”,強生公司也宣稱維思通有療效。
  司法部官員表示,強生公司在推廣芮達時,對其安全性和療效“做出了錯誤和誤導性的說明”。對於奈西立肽,強生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更是採取“極端”手法,向只有輕微心臟疾病、並非奈西立肽治療對象的患者強行推廣該藥物。
  強生公司還被控通過海外賄賂獲利。早在2011年4月,強生公司就因海外賄賂和支付回扣被罰以7000萬美元,其中2140萬美元為司法部做出的刑事處罰,4860萬美元為證券交易委員會追繳的不法獲利。
  調查顯示,強生公司的海外賄賂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1998年,強生公司的子公司就被控向希腊和羅馬尼亞的醫生行賄,讓前者選用該公司的外科移植物,讓後者在開具處方時選擇強生的藥品。強生旗下的公司還向波蘭的醫生和醫院行賄,以贏得相關醫葯合同。
  據報道,強生公司曾向薩達姆執政時期的伊拉克政府支付回扣,以便獲得聯合國“石油換食品”計劃中的19項合同,支付的回扣高達10%。
  “君子協定”加強行業監管
  明確責任確立法律懲戒效應
  在做出天價處罰的同時,美國司法部還與強生公司達成了“企業誠信協定”,以規範強生公司的行業行為。
  這項協定長達101頁,其中要求強生公司推行為期5年的“合規計劃”。強生公司須在法律總顧問之外,設立獨立的“首席合規官”執行該計劃。
  曾擔任強生消費者集團法律總顧問的約翰·克裡桑,被指定為強生的“首席合規官”。根據協定,克裡桑將直接向強生的首席執行官負責並彙報。
  協定要求強生所屬的子公司也必須設立“首席合規官”,這些“首席合規官”中的任何一位出現變更,強生公司都必須向美國聯邦政府彙報。
  協定要求強生公司定期向美國聯邦政府提供詳盡的商業運作報告,以及報告向醫生支付的“每一筆款項”。根據協定,強生公司還將改變現有的賠償制度,從違規雇員手中追繳的非法獲利,將被作為賠償金的部分來源。
  美國助理司法部長托尼·韋斯特表示,這些協定規則是司法部在經濟製裁之外,努力“改變企業行為”的舉措之一。“在明確法律責任之外,我們還需要確立法律懲戒效應。”韋斯特說。
  舉報者將獲逾億美元重獎
  占政府罰沒款項的近10%
  強生成立於1886年,是全球知名的醫療衛生保健品及消費者護理產品公司。美國司法部表示,強生被罰是全美醫葯行業最大的腐敗案之一,同時也是美國曆史上數額最大的“吹口哨者”補償案。
  美國聯邦機構對強生的深入調查和成功結案,離不開“吹口哨者”、也就是舉報人的作用。1989年,美國國會通過《保護吹口哨者法案》,該法對1863年的《欺詐索賠法》和1978年的《公務員制度改革法》予以完善,對舉報人的權利保護等問題作出了系統規定。
  強生案的“吹口哨者”主要來自賓夕法尼亞、馬薩諸塞和加利福尼亞3個州,他們將獲得總計1.68億美元的重獎,占政府罰沒款項17億美元的近10%。
  終結跨越10年法律事件
  打擊醫葯欺詐任重道遠
  2009年11月,奧巴馬政府開始對醫葯行業開展嚴查行動。依據《欺詐索賠法》,司法部迄今收繳的款項達到170億美元,其中120億美元與聯邦醫保計劃有關。
  2012年,英國製藥公司葛蘭素史克被美國政府判罰30億美元,成為美國醫葯欺詐案件之最。葛蘭素史克受到多項刑事指控,包括以不當方式推廣多種藥物,對一種糖尿病藥物的安全性數據沒有上報等。
  儘管強生和葛蘭素史克等國際醫葯巨頭都受到美國法律製裁,但專家指出,美國要根本消除醫葯欺詐,依然是任重道遠。
  首先,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為醫葯行業提供了打“擦邊球”的空間。其次,巨額利潤驅使醫葯行業鋌而走險。2011年,強生就因欺詐推銷被阿肯色州判罰12億美元,強生被控在該州違反《欺詐索賠法》23.9萬次,違反“欺詐貿易行為法”4600次。第三,企業誠信協定不過是君子協定,難以根本遏制行業腐敗。
  “今天,我們終結了一起跨越了10年的法律事件,這種結果讓強生能夠繼續向前發展。”與司法部達成解決方案後,強生法律總顧問邁克爾·烏爾曼發表聲明說。
  不過,強生強烈否認受到的民事指控,並表示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些分歧。
  可以說,強生案不過是塵埃初定,美國打擊醫葯欺詐之路依然前路漫漫。
  (原標題:美司法部與強生簽訂企業誠信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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